浙江人杨某某和钱某某无证经营“礼品回收店”,以高价回收为幌子,用假烟调包顾客的真烟,从而牟取暴利。3月22日,无为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春节前,有浙江人在无为县无城镇多处经营“礼品回收店”,生意相当火爆。因为他们回收的价格比其它商店要高,特别是香烟回收价更高。但是,经他们回收的香烟,大多被“识别”为假烟而退返给顾客。
无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获悉情况后,立即会同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秘密调查。经过长达六个月的跟踪,发现有两名浙江人从外地低价批发假烟,到他们经营的“礼品回收店”用来调包客人的真品卷烟。
1月18日晚,经侦大队民警会同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他们经营的“礼品回收店”及仓库内当场查获中华、软玉溪等各类名牌香烟共300余条,总价值15万余元。经初步鉴定,上述卷烟均系假冒。1月19日,无为警方对此案立案侦查,刑拘两名犯罪嫌疑人。
经依法侦查查明:杨某某和钱某某均系浙江温岭人,自2009年6月以来,杨某某、钱某某无烟草经营许可证,在无为县无城镇经营“礼品回收店”,不但非法收购各类香烟,还从外地低价批发假烟,用假烟调换顾客真品卷烟,营业额达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