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孙某某以虚构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诈骗无为县某线缆集团有限公司价值近100万元的电缆货款。3月17日,无为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将该案移送至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9年11月2日,安徽无为某电器线缆集团有限公司报案称:2008年9月间,自称是“中国路桥建筑第六工程局北京第六分部”副总经理的孙某某,与该线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360余万元电缆线工业品买卖合同,骗取了该公司价值近100万元电缆货款。无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审查,于2009年11月20日立案侦查。专案组民警数次北上北京、天津、沈阳等地调查取证,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沈阳市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抓获归案。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北京市顺义区人)在2008年9月28日以虚构的“中国路桥建筑第六工程局北京第六分部”名义,与安徽某电器线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价值360余万元电缆线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孙某某先付50万元预付款给某线缆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按照合约分两次共发价值1482814.60元的电缆给买方孙某某,孙某某收到货物后逃匿。至此,安徽某电器线缆集团有限公司被骗982814.6元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