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经侦支队联合工商等职能部门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传销违法行为。在工作中,按照辖区管理的原则,建立辖区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公安、工商分别与基层派出所、工商所明确职责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协调办事处、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积极配合加强对重点企业、出租屋、宾馆等场所的巡查监管。
对发现的传销活动,经侦部门露头就打、反复清查,防止传销活动回潮。在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庐江县经侦大队成功破获卢某“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件;无为县经侦部门联合工商捣毁一以退休老人为对象,以赠送礼品为名目推销保健品的窝点,聚集的老人有五六百人,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我市目前传销的现象主要是巢湖本地人被骗往外地从事传销活动和外地人流入到巢湖进行传销。针对这一现象,巢湖经侦部门将会同工商在继续加大对传销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对出租房屋的管理,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特别是对传销人员流出相对集中的地区加强宣教育,开展事先防范,严防传销渗入和本地人员被骗往外地从事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