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含山警方在接待上访群众中,经过仔细询问、认真核查信息,成功锁定一名涉嫌强奸的网上在逃人员,并将其移送相关部门。
当日上午,含山县公安局法制室接市公安局信访办电话通知,定远县人董某于2009年3月与妻子杨某某离婚,当时法院将他们的两个孩子判给杨某某抚养,后杨某某与含山县环峰镇一男子共同生活并消失,没有履行抚养义务,要求含山县公安局帮助查找杨某某下落。
上午10时许,董某带着一双儿女来到含山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当接访民警问到其有无带身份证及确切地址时,他一会说自己是全椒县的,一会说自己是定远县的,没有身份证。为进一步确定访诉人的身份,市公安局与定远县警方进行联系,最终查明上访人的真实身份。经查,董某户籍地为定远县吴圩镇,现居住全椒县大墅镇,2009年7月17日因涉嫌强奸,被含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登记为网上逃犯。
接访民警随后打开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很快查明董圩刚的在逃信息。2009年7月17日凌晨,含城一美容店打工人员毛某被一名中年男子以陪唱为名,带上一辆轿车。该男子要带毛某去全椒县,遭到激烈反抗。当车行至仙踪镇街道时,该男子将毛某强行拉至街北野外一田埂上,殴打后实施了强奸。经调查,董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董某被刑侦大队民警控制并带离。
为确保董某的一双儿女顺利找到亲人,花山派出所民警根据相关信息,及时与孩子的母亲杨某某取得联系,最终将孩子送到杨某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