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12时至12月24日12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报警台共接报警19629起,其中有效报警2123起。报称:刑事案件136起、治安案件259起、交通事故670起、火灾事故135起、群众求助52起、纠纷368起、其它有效报警503起。
本周,全市110报警台接到刑事警情情况:发生3起抢夺、抢劫案件。12月22日18时,一女青年在和县烟草公司对面,被一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一只包,包内有300余元现金、一部手机及银行卡等物品。发生1起诈骗案件。12月17日12时,含山县清溪镇一居民在家中,被人用调包的方式骗走3400元现金。发生123起盗窃案件,其中居巢区域35起、开发区区域4起、庐江区域20起、无为区域30起、和县区域25起、含山区域9起。12月17日14时,市龟山路一工地上被盗4800米电线。本周全市发生12辆摩托车、7辆电动车被盗案件。
警方提示:近期,我省一些地市发现个别私人车主购买多辆轿车,在到保险公司办理家庭自用车保险后,私自以汽车租赁公司名义,非法从事汽车租赁业务。一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先与租车人串通,隐瞒车辆使用性质,谎称车辆系朋友间借用,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金。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擅自改变车辆用途,增加车辆危险程度,事先没有和保险公司说明和增加保费的,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保险金。此案中的当事人明知此项仍恶意串通他人、隐瞒真相,骗取保险金,已涉嫌刑事犯罪。
警方提醒私家车主,要改变私家车的用途,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权益将得不到保障;保险公司对私家车交通事故索赔案件,应慎重审查车辆的使用性质,防止被骗;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及时取缔非法营运的私家车,维护出租车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