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公民因私出国“按需申领”护照须知
除特定身份人员、现役军人外,巢湖市市区、居巢区常住户口公民只要不具有法定不批准出境情形的,即可凭身居民份证、户口簿向巢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按需申领”护照。 申请由本人提出,受理民警须面见申请人并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14周岁以下申请人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交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户口在无为县、和县、庐江县、含山县的,向所在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仍按原有关规定办理)。
一、按需申领护照须提交的申请手续 1、按要求填写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16周岁以上公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使用A4纸,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本人资料页); 3、照片3张(照片标准详见本须知附件一。)
二、填写申请表的要求 1、《申请表》由本人用蓝黑或黑色墨水笔、签字笔填写,填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儿童和文盲可由监护人和直系亲属代填,代填人须签名。 2、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填写须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如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须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待两证相符后方可申领护照。 3、“出生地”按户口簿的记载填写,如有误,请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 4、“户口所在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记载的详细住址。 5、“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三、下列特定身份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 1、我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各事业单位中的副处级以上人员; 2、上述单位中机要、保密、财务等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 3、大专院校、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其他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5、原属上述情形的人员现已退(离)休、辞职或不再担任原职务,其主管机关仍确定为申请出国须出具单位意见的人员; 6、退(离)休的副厅(局)级以上干部。 在我市的中央直属单位、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我市单位,参照上述规定确定的申请出国须出具单位意见的人员。
四、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出国申请依法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双休日和法定假日)。对有问题的调查处理时间和护照传递所需邮路时间不计入时限内。 五、急事急办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因出国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紧急商务、开学日期临近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酌情办结。
六、领照 1、由本人或代领人持居民身份证、《申请回执》和交费凭证到出入境管理科接待大厅领取护照。 2、参加团队旅游的因私护照将直接发往指定的旅行社,请向旅行社查询。
七、接待时间、电话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作息时间变更见服务厅告示) 咨询、查询电话:(0565)2610095监督电话:(0565)2610091 巢湖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